關于做好2023年高職分類招考獲獎中職生補錄取工作的通知
導讀:福建高職分類考試網分享福建高職分類考試政策動態:福建省高職分類招考考生類別和報考科類詳情,希望能給大家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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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考院普〔2023〕18號
各市、縣(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考試院: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閩教學〔2023〕3號)規定,為做好2023年高職分類招考獲獎中職生補錄取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錄取對象
根據閩教學〔2023〕3號文件規定,“對于已參加報名并取得考生號,在錄取照顧資格申報時間結束后至2023年6月30日前才獲得相關大賽錄取照顧資格的未被錄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按規定補錄取,其他考生不再調整錄取”。
根據閩教學〔2023〕3號文件規定,相關大賽錄取照顧資格包括:(1)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世界技能大賽、中國技能大賽(國家級一類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世界技能大賽福建省選拔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班學生,報考相關對口專科專業的,可予以免試錄取。(2)獲得福建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班學生,報考相關對口專科專業的,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其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按滿分計,同時錄取總成績加5分。(3)獲得福建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班學生,報考相關對口專科專業的,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其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按滿分計。
二、補錄取申請辦法
(一)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須于2023年6月30日前填寫《補錄取申請表》(附件1),并持獲獎證書向報名確認點申報。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二)報名確認點初審后,須于7月1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至所在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縣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匯總審核并填寫《補錄取花名冊》(附件2)后,須于7月2日前報送至設區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設區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須于7月3日前將《補錄取花名冊》(須加蓋公章)電子版須發送至指定郵箱:ksypzc@mail.eeafj.cn。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生獲獎情況經省教育廳職成處審核通過后,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將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再按規定程序進行補錄取。
三、其他事項
(一)符合條件的中職生在申報補錄取時,須選擇與報考類別相對應的院校(專業),并申報相關對口專科專業。院校(專業)名稱及其代碼須嚴格按照“2023年福建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計劃”填寫。
(二)符合條件的考生若未按時按要求申請,視為自行放棄獲獎考生資格。
(三)請各地各校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形式,及時通知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時按要求申報。
附件:1.2023年高職分類招考獲獎中職生補錄取申請
2.2023年高職分類招考獲獎中職生補錄取花名冊
附件1-2(點擊下載)
福建省教育考試院
2023年6月18日
文章內容來源自:https://www.eeafj.cn/gkgzzkgsgg/20230619/12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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